主题: 敦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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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16 9: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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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在敦煌市政府核定的名额内,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敦煌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5名,4名男性,1名女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的身份和职责
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均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主要职责是在执法局及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
(二)热爱城市管理执法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从事城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并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敦煌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敦煌市;
(四)年龄在18周岁(2006315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431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六)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敦煌市沙州南路561号市执法局211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4318日至3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敦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
5)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报名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体型、身体外观、有无纹身及肢体功能障碍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时事政治及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328上午9:00,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范围。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329上午9:00,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情形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敦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聘用制协管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敦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工2100/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发放绩效工资,工资2600/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统一从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抚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特别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7-8820636敦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18993783525

编辑|何甜
校对|刘振杰     
审核|卢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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