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甘肃省将提高农村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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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5/8 21: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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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的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提高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标准。 根据《意见》,我省将对全省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进行救助。救助条件为,具有本地户籍、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临床可治愈的五类重度精神病及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老年性白内障等七种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救助标准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在2.5万元以内,儿童急性白血病在6万元以内,脑瘫儿童在1.2万元以内,临床疗效明显的五类重度精神病患者在8000元以内,妇女乳腺癌在1.3万元以内,妇女宫颈癌在1.5万元以内,老年性白内障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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