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甘肃省下发有关《通知》规定公民可申请查阅政府部门信息

  • 索尼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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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7/27 14:27:35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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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甘肃法制频道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明确规定,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今后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及收费内容,公民、法人也可申请查阅政府及部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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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非涉密信息

  根据《通知》,省政府今后要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甘肃省人民政府公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省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省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非涉密的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非涉密的省政府重大督办事项,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教育医疗社保政策应主动公开

  《通知》还规定,省政府其他部门要公开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其中,省发改委要公开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省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省财政厅要公开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省建设厅要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要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要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要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监局、省质监局要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省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单位要公开省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可通过三种方式申请查阅政府信息

  另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省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申请获取。申请人可以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等三种形式获得。省政府办公厅受理机构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邮政编码:730030;联系电话:0931—4609083,4609069(传真);电子邮箱:gsxxgk@gansu.gov.cn。省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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